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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指出“近日,实名社交平台脉脉上,有ofo前员工爆料称:‘这个公司从高层到基层,贪腐现象严重’、‘一个城市经理可以每月贪好几万,就连学校运营都可以贪个几万十几万”。我们将从反舞弊的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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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舞弊行为调查期间、刑事判决作出之前,往往并不能简单直接地与相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将着重分析、阐述舞弊调查期的劳动关系处理方案,供大家参考。
华为事件告诉我们,因跳槽而“带走”商业秘密并不仅是商业道德和民事侵权方面的问题,而是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严重行为;刑事手段维权的优势也由此展现。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客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企业获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正因如此,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犯罪应运而生。
电子取证,是以技术手段采集、提取电子数据的简称,而电子数据作为电子取证的对象,正式进入刑事司法实践的视野中不过数年,属于较为新型的刑事诉讼证据。
“利用职务便利”是舞弊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客观要件之一。
舞弊案件中以职务犯罪居多,涉及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等罪名,这些罪名的认定都需要确定涉案人员的职务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