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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筑造技术秘密的“防火墙”?丨星瀚知产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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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王的财富、罗纳尔多的体重和可口可乐的秘方,并称为世界公认的三大秘密。据传闻,可口可乐公司有一间专门的地下室,用以放置手写的秘方。而该密室有且只有三把钥匙,需要同时插入才能打开这间密室。

传闻真假难以知晓,但不可否认的是,技术秘密作为公司内控管理的一大痛点,在内部研发、对外交易乃至经受投资人尽职调查等过程中,都存在极大的泄密风险。

那么,如何做才能像可口可乐公司一样,在代工厂遍布全球各地、年销售量两千多亿的情况下,依然将技术秘密牢牢抓在手中呢?接下来,本文将以药物化学研制公司为例,深入剖析在商业交往与企业发展中常见的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与可能存在的泄密风险,并以此提出构建技术秘密防火墙的有效建议。

案例引入:为便于说明,本案例为结合医药领域各种常见情况改编而成,与任何企业或个案并无一一对应关系。

“妙手”公司是一家医药行业小有名气的药物化学品研制公司,通过多年的苦心钻研,设计发明了许多药物合成方程式与配制方法,以此研发制造出一系列市面上“仅此一家”的药物材料,为其赢得了市场竞争优势。

然而,某日“妙手”公司发现,市场上竟然有另一家同类竞争的企业与其销售高度类似的药物材料,其纯度与“妙手”公司自行研发的药物材料并无二致。该材料的配比、生产均系“妙手”公司日夜研究后加以保护的技术秘密,未经了解,无法制造出此等纯度的化学材料。“妙手”公司高度怀疑,其技术秘密被对方窃取利用。然而,虽然可以通过诉讼维护权益,但毕竟事后追责困难重重,采取更好的事前防范措施才是最优选择。那么,对于“妙手”公司而言,如何才能建立起“亡羊补牢”的防火墙,实现事先防控的效果呢?

1、与代工厂“脱密”沟通

“妙手”公司因重研发、轻生产,资金亦尚不足以建立专属于公司的加工生产工厂,因此其出产的药物材料均依赖于公司外部的代加工工厂生产。然而,一方面,由代工厂代为加工生产,则必然需要提示代工厂注意公司前期研究试验时发现的核心技术重点,从而制造出符合“妙手”公司纯度要求的药物材料;另一方面,当公司将所有需要的原料、原料数量及生产需要的流程、环境等告知代工厂时,无异于将其核心技术秘密直接泄露给合作的代工厂,难以保证代工厂不会自行加工生产相同产品,成为“妙手”公司的竞争对手进而抢占市场。

如何既能保证生产出的药物材料在市场上不可替代,又能避免生产中涉及的技术秘密被代工厂泄露呢?

首先,设计保密内容明确的保密协议是基础。由于初期规模较小,“妙手”公司主要找了熟悉可靠的代工厂代为加工,尚无明确完善的保密协议与保密体系约束代工厂。因此,该公司亟需拟写与代工厂之间的委托加工保密协议,并且须明确约定代工厂的保密义务,如保密范围、需要遵守的人员、保密期限、哪些情形属于泄密行为、违约责任等,以供后续侵权诉讼中提供法律支持。

其次,注意与代工厂的合作模式,切忌惰于管理而完全外包,甚至让代工厂自主采购后生产。正确的方式是,由本公司直接提供原材料,或让原材料厂家直接发货,但需要隐藏主要原料名称,使代工厂无法全盘了解研制公司的整体生产技术。例如,对于化妆品行业来说,绝大多数化妆品企业往往只有研发产品配方的实验室,因而需要委托外部工厂加工;于此同时,产品配方又是化妆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一旦泄密,则存在丧失市场优势地位的风险。因此,化妆品行业存在一种做法,即在委托加工生产的过程中,由研发公司自主提供核心原料,并且通过代码标明各原料,而不直接写明原料的名称和成分,从而产生一定的配方加密效果。

第三,尽可能建立自主生产方式。考虑到上述加密效果有限,生产实践中的核心重点,如温度、压力、时间等,依然需要代工厂配合知悉。因此,在企业资金无法建立全线生产的情况下,尽可能自主参与涉及核心技巧的生产环节。

2、技术部人员管控

技术部人员往往掌握着整个公司发展的秘密命脉,同时技术部人员也与代工厂不同,作为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何管控技术人员是企业的必修课之一。

首先,适当避免多部门技术人员岗位流动。考虑到药物化工的科研一般涉及到多个阶段,且多个阶段均有其核心技术重点与秘密性,因此各阶段的负责部门往往仅对该部分技术秘密较为熟悉。所谓“独木不成林”,往往一个阶段的技术并不能直接影响生产的结果,但如果岗位流动过于频繁,则可能导致部分技术人员在交流后对核心技术有了全面了解,给企业带来威胁。因而通过对各阶段的技术人员流动加以管理,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技术人员通过岗位交流获悉生产过程的全部技术秘密,杜绝单个员工跳槽后即带走大量技术秘密的风险。

其次,对离职员工构建后续跟踪管理制度,且应当尽可能拉长跟踪战线,在其离职后的三到五年内持续关注员工就职的新公司或新设立公司的发展动态。在跟踪管理的防控措施下,离职员工如若泄露技术秘密,则能够快速反映于其就职新公司的生产动向中,从而帮助原公司快速响应,最大程度降低损害。

3、秘密分级中的合理规划

在实践中,有的企业对于所有技术秘密,不加以考量全部掌握在整个公司最核心的权力层手中,这并不利于该技术秘密的使用与发展。员工在不了解本企业相关技术的情况下,难以利用该技术发展提升企业科研水平。作为对比,也有企业对技术秘密保护体系设计得过于宽松,使得所有研发人员都能得知企业全部的技术秘密,加大了泄密的风险,亦不利于企业技术秘密的保护。因此,平衡技术秘密的使用收益与泄密风险是企业发展中的一大考验。

故而,对于企业技术秘密应当进行合理的分级规划。比如,按照职级和掌握秘密的深度来分,一般整个项目的研发主管、部长往往能够掌握到该项目所有的最核心的技术点,此部分信息应当作为一级秘密保护,仅能由研发主管或部长知悉;而在每一个研发部门中,还可能根据阶段区分研发团队,此时可将各团队研发中的核心信息作为二级秘密,只能由研发团队组长知悉;在团队中的每位成员,应当对其研发过程中接触到的特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由于此类秘密较为分散,对企业造成的威胁较小,为达到发展与保密的平衡,可以将其设计为三级秘密,由大部分必须接触技术秘密的特定人员知悉。

4、采用技术秘密与专利复合保护的方法构建技术壁垒

技术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是两种常见的企业研发成果保护方式。对于技术秘密而言,其优点在于不为外人所知悉,从而达到独占市场的商业目的;其缺点在于,一旦被他人以反向工程的方式破解,则可能缺乏法律的保护,且在某些情况下遭遇泄密,可能面临取证难的局面。而专利与之相反,通过专利申请和公示,只要市场上出现未经授权的企业利用该专利,就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只是,通过专利换取保护,企业的独特优势很可能转瞬即逝,要成为技术市场中的“常青树”,仍然需要掌握企业自身的技术“必杀技”。因此,通过商业秘密和专利申请结合的方式,可以在法律和商业层面共同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那么,哪些技术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哪些成果又应当申请专利呢?

首先,企业在思考技术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的选择时,可以以反向工程破解的难度、易泄密或易被知悉的程度、技术进步的快慢作为参考。如果某个研究成果根据现行的科研技术,能够轻易地被其他公司破解,或者其他公司无须花费太长时间就能自行研发获得,则直接申请专利加以保护;反之,企业的核心技术从成品上无法倒推得出,比如某种必须的材料在前期添加、后期又提纯删去的,则相关内容可以考虑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护。但具体如何操作,针对不同的技术成果有不同的判断方式,需要在个案中区分技术秘密和专利保护对各类工艺的影响,从而作出选择。

同时,即使某项工艺或材料使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还可以就实现技术秘密所承载的工艺中涉及到的周边设备,如为本产品特别设计的往复泵、螺杆泵等,单独申请产品专利,如此进行复合型保护,构建技术壁垒。

此外,对于归入机密的技术秘密也需要动态检验,观察其是否还具备被认定为秘密的条件。如果某类机密内容,随着市场流行或技术发展,已经由原来的难以破解转变为易被破解,则可对其申请专利加以保护,通过不断更新技术秘密与专利布局,达到风险及时防控的效果。

技术秘密是技术研发型企业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如何保护技术秘密,事实上需要根据企业本身涉及的技术类型、知识产权情况进行个案定制,从内部技术人员管控、内部秘密分级规划到对外交往等各方面进行思考。

一般而言,以商业秘密为核心的企业往往会在前期聘请专业的内控律师团队及IT技术防控单位辅助管控,本所律师通过和技术防控与调查企业的长期合作,可以共同提供“法律+技术”的服务,为技术型企业构建起一道技术秘密保护防线。

作者:黄璞虑、徐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