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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起诉倒逼反舞弊:刑民交叉应对的实战策略解析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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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员工与供应商的利益输送到系统性的财务造假,舞弊行为不仅导致企业直接经济损失,更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品牌信任危机乃至商业链条断裂。如何在舞弊行为暴露前构建有效的防控体系,在追查过程中实现法律策略的精准响应,成为现代企业治理的核心课题。本文将剖析企业在舞弊追查各阶段的现实难点,为企业筑牢反舞弊防线提供思考。(本文基于徐沁芳律师在星瀚2025年企业内控与反舞弊系列沙龙第三期《供应商商业贿赂民事攻防与AI下的反舞弊场景实战解析》中的内容转化而成)


舞弊追查公开前企业难点及应对


01企业面临的难点:


1. 决策难


当企业发现员工与供应商存在异常互动但缺乏足够事实支撑,因此难以对关键决策形成有效判断。若企业仅凭主观怀疑采取行动,可能面临员工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为由提起仲裁的风险,而若暂缓处理又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舞弊行为持续扩大;在是否停付供应商货款的抉择上,缺乏确凿证据支撑的停付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违约,引发供应商索赔,但若继续付款则可能加剧企业损失。


2. 取证与固证难


企业常因缺乏系统调查手段,难以获取舞弊核心证据,员工电脑中记录串通抬价的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等电子数据,若未通过专业电子取证工具实时固化,极易被当事人通过格式化硬盘、删除缓存等方式销毁;供应商与员工之间的纸质往来凭证,也可能因供应商刻意藏匿或员工销毁而灭失。即便获取部分证据,证据链的完整性亦面临挑战。涉事员工通过关联公司间接收受供应商利益时,企业需证明关联公司与供应商的实际控制关系、资金流向的关联性,但此类证据常分散于多个主体,企业仅凭自身权限难以全面调取。


02应对策略


1.借助专业化调查手段


企业需借助专业化调查手段系统性收集舞弊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在电子取证层面,可通过专业技术手段对员工电脑、邮箱、即时通讯工具等载体进行数据固化,提取电子证据,尤其注重恢复已删除的关键数据。员工访谈环节需设计针对性话术,促使涉事人员自愿披露舞弊细节。此外,需同步收集纸质凭证与交易数据,重点核查交易价格与市场公允价的偏离幅度,并同时关注供应商与员工关联账户的资金往来记录。  


2. 制定前期非诉维权方案  


在舞弊调查公开前,企业应结合现有资料开展舞弊事实可能性评估,通过法务与财务交叉分析,判断行为性质及证据缺口,为决策提供依据。另外,规划证据固定专项流程,明确各部分标准化操作,确保证据的合法性与时效性。同时,针对潜在法律风险应设计防控措施,通过内部审计程序进行配合,避免损失扩大;若供应商涉嫌行贿,可依据合同中的“廉洁条款”发函要求其配合调查,同步收集其过往交易中的异常行为线索。此外,非诉方案需预留与刑事程序的衔接,为后续刑事报案提供初步证据支撑。


舞弊追查过程中被相对方先行起诉


01企业面临的难点:


1.涉及外部供应商的舞弊案件发生后,企业将员工移送司法机关,但企业和供应商两个主体间的交易合同还在且依然存在效力,如果不履行合同可能有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实践中,往往刑事案件还无结果,企业就已经遭遇供应商的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由于案件关联的有内部舞弊行为,且企业对该舞弊行为的具体情况仍在调查,故需暂缓民事诉讼流程,为刑事调查及案件处理争取后续时间,同时不影响刑事处理的后续推进。但是民事案件受除斥期间或诉讼时效限制,往往等待不了刑事漫长的侦察和审理过程,企业最终可能会使用刑事手段将涉事员工绳之以法,但是会因诉讼时效已过、审理过程中缺乏刑事证据支撑等原因,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02应对策略:


1.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


若相对方与员工存在恶意串通或欺诈行为,可依据《民法典》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第148条(欺诈)等条款,主张合同无效或请求撤销合同。例如,若员工与供应商合谋虚增采购价格,企业可举证证明交易价格显著高于市场价,以此抗辩合同效力。 


关键点:需收集员工与相对方串通的证据,并结合市场价格对比证明交易显失公平。


2.提出反诉或另案起诉


若相对方起诉要求支付货款,企业可反诉其与员工共同侵权,要求赔偿损失。例如,在供应商起诉支付尾款时,企业可依据廉洁协议中的违约金条款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商业贿赂赔偿)提出反诉。若与相对方签署了廉洁协议,可直接根据协议中违约金条款抗辩,主张抵扣货款。


3.利用刑事证据辅助民事案件


若已启动刑事程序,刑事诉讼中形成的证据材料可成为民事追偿案件的核心证据支撑。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员工受贿金额、供应商行贿行为等事实,可直接用于民事案件中证明 “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如员工在刑事案件中承认与供应商串通,可直接用于民事案件中的“恶意串通”进行举证。


策略总结与实操建议  


1. 事前防范:筑牢合同与制度防线  


企业需在合同文本中明确嵌入反舞弊条款,构建事前风险防控体系。廉洁协议需细化商业贿赂的禁止性情形,并配套违约金计算方式。同时,在合同中增设供应商配合调查义务,为后续证据收集奠定合同基础。此外,内控流程中需设置“廉洁条款审查环节”,对新合作供应商强制绑定廉洁协议,对存量供应商定期开展条款有效性复核。  


2. 事中应对:刑事民事协同与策略动态调整  


当舞弊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时,可启动刑事报案程序,同步利用刑事证据支撑民事追偿。若供应商先行提起民事诉讼,企业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申请中止审理,待刑事程序查明事实后再恢复民事程序,避免证据冲突。若已签订廉洁协议,优先主张合同违约之诉,利用违约金条款追责。在策略选择上,需结合供应商实力、案件影响动态调整。  


3. 事后优化:及时复盘完善内控体系  


针对舞弊时间所暴露出的问题,应强化关联关系排查机制,定期核查供应商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企业员工的关联性,并制定供应商接洽、询价、合同签署的标准化流程。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利用系统对异常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采购价格、数量的异常变化,快速响应。定期开展反舞弊培训,强化员工的反舞弊意识。


END


企业反舞弊工作绝非一次性的合规动作,而是长期的系统性工程。当舞弊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从单点突破升级为体系作战,企业才能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筑牢合规底线,守护可持续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