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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如何锻造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杀手锏:诉讼禁令(二)

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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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上一篇文章《48小时如何锻造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杀手锏:诉讼禁令(一)》中,我们围绕一家游戏公司近日在上海浦东法院成功获得的诉前禁令,重点分析了商业秘密案件中诉讼禁令的功能及实质要件。本文延续商业秘密诉讼禁令的主题,对诉讼禁令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以期为各位读者提供更有价值的实务经验。

诉讼禁令的“锻造工序”

诉讼禁令的“锻造”具体可分为准备、提交、审理、执行以及救济五大“工序”,本文将完整的流程及各个环节的关键点作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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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审查关键点

01准备阶段

1、固定证据:证据包括申请人的权属证据与被申请人的侵权证据,在行为保全阶段证明标准为达到优势可能性的程度。

尤其要注意的是,由于商业秘密不像版权、商标或专利可通过权利登记证书来证明权属,申请人需要就商业秘密的三性(非公知性、价值性及保密性)、类型化(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及密点表准备扎实的证据材料,以此证明申请人确有法律认可的商业秘密权利与明确的商业秘密范围。

2、准备申请书:

(1)列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法院在审查诉讼禁令申请时会提前考虑是否能对被申请人进行有效送达,如果被申请人的送达地址只是一些用以注册的经营区、开发区,法院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再提供明确可送达的地址,甚至可能因此影响法院对是否支持申请的判断。

(2)列明要求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内容和期限,确保行为保全的内容具有可执行性。行为保全的申请范围过大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且若申请内容不具有可执行性还可能直接影响法院是否支持保全申请。

(3)事实与理由应当完整涵盖行为保全的实质构成要件。申请人应当按诉讼禁令的构成要件逐一论述,确保事实与理由完整涵盖行为保全的构成要件,尤其是行为保全的必要性、损益平衡等要件是非常关键的。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申请人可主张被申请人即将对其商业秘密进行公开披露,一经披露其损害完全无法弥补,具有极高的必要性与损害程度。

3、提供担保:申请行为保全应当准备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被申请人可能因执行行为保全遭受的损失。在商业秘密案件实践中,对于被申请人可能遭受的损害无法确定的,法院可能会根据申请人的损害赔偿诉请金额确定担保数额。

02提交阶段

1、管辖法院:行为保全的管辖法院是指对实体案件审理有管辖权的法院,这体现了行为保全系实体纠纷的前置程序,展现了行为保全的预决性特点。

2、提交节点:诉讼禁令按提交时间节点可分为诉前禁令与诉中禁令,在立案前提交的系诉前禁令,与立案材料一起提交或在立案后的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为诉中禁令。在实践中,由于行为保全的材料与立案材料具有较高程度的相似性,且诉前禁令成功率相对较低,行为保全申请材料与起诉材料往往一并准备、提交。

03审理阶段

1、初步审查: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的行为保全申请后会先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实践中,法院在初步审查后一般就有了能否予以保全的初步判断,若法院认为行为保全申请可予以支持,往往会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要求申请人对申请书、证据材料等进行调整或补强,或对担保数额进行调整。此阶段尤为重要,基本可以判断行为保全申请能否成功,因此申请人一定要在提交行为保全申请后与法院紧密沟通。

2、送达与听证:原则上法院应组织双方听证,但“情况紧急”的例外情况下,法院可不听取被申请人意见作出裁定。在听证开庭前,法院会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开庭传票送达给被申请人,若法院穷尽一切送达办法仍无法送达的,则会进行公告送达。虽然公告送达的情况可能有利于申请人在听证中占据优势地位,但若裁定也只能公告送达,极有可能无法实现良好的制止侵权效果,这就要求申请人务必提供被申请人有效的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此外,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申请,法院一般不会公开听证或审理,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签署保密协议,避免商业秘密的二次泄露。

3、作出裁定:基于上述程序,法院会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在这过程中申请人应实时监控被申请人的侵权行为是否持续,若被申请人主动停止侵权行为,法院亦可能不再作出书面裁定。

04执行阶段

行为保全裁定一经作出立即执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法院可对其作出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履行裁定罪,法院可追究被申请人的刑事责任。

05救济途径

一旦被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被申请人的救济方式有如下三种:

1、申请复议:被申请人可自收到行为保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仅可申请一次且不能停止裁定的执行。

2、申请反担保解除行为保全: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提供反担保解除行为保全。但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申请人出于制止商业秘密泄露的目的,一般不会同意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解除行为保全。

3、要求申请人提高担保额度或解除部分保全措施:在执行行为保全措施过程中,被申请人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申请人担保数额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追加相应的担保。申请人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措施。

向哪个法院申请成功率更高?

目前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案件行为保全的数量整体偏低。在此情况下,管辖法院的选择就尤为关键。一般而言,在先作出过行为保全裁定的法院,对于行为保全的态度更为积极,因而向此类法院提交行为保全申请的成功率也会更高。

从笔者自身经验,同时检索近年来上海及周边地区法院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案件来看,上海浦东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杭州中院、宁波中院、苏州中院与江苏高院在近五年内就知识产权案件均作出过行为保全裁定,系行为保全“高地”。权利人们在考虑管辖法院时可向这些法院倾斜,提高得到支持的可能性。

结语

诉讼禁令的实质要件与程序要件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在商业秘密案件中,程序要点的把握对于能否获得诉讼禁令甚至起着更为关键的作用。申请人应多与法官沟通,了解具体法院对商业秘密案件行为保全申请的审查标准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提供证据、参与听证,并争取获得法院的支持。

作者:黄璞虑、朱银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