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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冻结了我的账户?——美国跨境电商TRO禁令详解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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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营美国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群体中,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限制禁令)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相信不少卖家都因为TRO遭受过产品被下架、平台账户资金冻结无法提现等情况。对于大部分美国市场跨境商家而言,法院签发TRO就已经意味着他们账户内的资金大概率无法解冻,并且可能还要面临高额的索赔。商家对于TRO的畏惧大部分来源于对美国应诉流程和法律体系的陌生。然而,如果能对TRO禁令的概念及其背后所体现出的美国知识产权保护逻辑有一定了解,或许TRO禁令并非是商家所无法应对的“必死之局”。

TRO禁令的概念

本质而言,TRO是权利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美国法院向侵权人发出的临时禁令,用于快速救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TRO禁令最大的特点就是“快速且隐秘”。

根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第65条b款之规定(Rule 65(b) of 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在满足以下情况时,法院可以在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通知侵权方的情形下依据权利人的申请直接发出TRO禁令:(a) 在宣誓书或者经核实的投诉中的具体事实可以清楚表明,在侵权人被法院传唤听证前,权利人将遭受直接和不可挽回的伤害、损失;(b)权利人的律师以书面形式证明了为发出通知所做的任何努力以及不应要求必须发出通知的原因;

The court may issue a 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 without written or oral notice to the adverse party or its attorney only if:

(A) specific facts in an affidavit or a verified complaint clearly show that immediate and irreparable injury, loss, or damage will result to the movant before the adverse party can be heard in opposition; and

(B) the movant's attorney certifies in writing any efforts made to give notice and the reasons why it should not be required.

在Mays V. Dart案中,美国第七上诉巡回法院更为详细地阐述了法院发出TRO禁令的前提条件:动议提出方(权利人)必须证明:(1)如果不得到所要求的救济,他将在诉讼未决期间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2)传统的法律救济方式是不足够的;(3)他在案件中有一定可能性胜诉;

At the threshold phase, the moving party must show: (1) without the requested relief, he will suffer irreparable harm during the pendency of his action; (2) traditional legal remedies would be inadequate; and (3) he has some likelihood of success on the merits.

就跨境电商领域而言,美国民事诉讼规则中的Schedule A程序则更加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时起诉多家侵权被告提供了便利。Schedule A程序是指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原告权利人把多个被告列入诉状内密封的“Schedule A”(又称为“附录A”或“证据1”)中,在无需透露被告具体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实现同时对多个被告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程序。在这种程序下原告可以以较低的诉讼成本一次性针对许多个侵权卖家提起诉讼,并且向法院申请TRO禁令,实现对大量卖家平台账户的冻结,这一类型针对跨境电商卖家的案件也经常被统称为“Schedule A 案件”。

有趣的是,大部分“Schedule A案件”都选择在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DIL)起诉,而该法院也经常会对侵犯知识产权权利的被告处以相较与其他法院更多的赔偿金。据数据统计,仅2023年上半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审理的跨境电商侵权案件就高达759宗,其中商标侵权案件占了485宗,著作权侵权案件有191宗,而专利侵权案件则达到了82宗。

TRO申请流程

证据收集:一般而言针对侵权跨境电商卖家的取证主要采取:1)销售页面截图存证;2)通过真实下单“钓鱼取证”两种形式。上文提到,为了让法院判决更高额的赔偿金,权利人往往更愿意在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让该法院获得管辖权,就必须在侵权行为与该地区之间建立足够的“最低联系”。因此,取证的权利人/律师往往会以一个芝加哥(或其他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辖区内的地址)的地址作为收货地址,并伪装成买家在卖家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店铺或者其独立站上针对可能侵权的商品进行下单,从而建立卖家侵权行为与地区之间的“最低联系”,使NDIL获得管辖权。

递交诉状:在完成取证环节后,原告会向上述有管辖权的地区法院递交诉状,如果存在多个侵权人,则原告往往会在诉状后附上Schedule A以列明所有被告主体,但不会公开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这是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开始前转移资产或者对商品进行下架。

申请TRO:一旦法院立案,律师会立马向法院发起动议(motion)要求法院发出TRO禁令,如果满足前述提到的签发TRO禁令的条件,法院最快在收到动议的当天就可以发出TRO。一般而言TRO禁令的有效期是14天,到期后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方有足够理由,可以续期一次。在TRO到期的前几日,原告律师一般会向法院申请PI(Preliminary Injunction)以继续冻结商家的账户资金。与TRO不同的是,PI的有效期通常可以持续到诉讼结束,但是法院发出PI前需要召开原被告共同参与的听证会,亦即无法像TRO禁令那般在不通知被告的情形下由法院依据原告单方面的申请发出。

TRO禁令可能对商家造成的后果

平台商家

平台在收到法院的TRO禁令后一般会立即严格执行,将被告的平台账户资金冻结,导致其平台内货款无法提现,侵权商品被平台下架禁售。但是根据各家平台的政策,其对商家所可能采取的行动也会有所不同。例如,亚马逊、全球速卖通等平台会通过站内通知告知商家其平台内资金已被冻结以及平台所受到的诉讼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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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于网络)

独立站商家

独立站商家需要警惕的是,TRO禁令并非只会针对平台/平台商家发出。即便独立站商家不存在被电商平台冻结账户资金的可能,但是绝大部分独立站商家都会在网站内接入PayPal/信用卡等支付通道。原告律师在针对独立站商家进行取证时,通常会以有大批量订单需要定制为理由与被告商家取得联系,并且套取被告商家的Paypal账号或者银行账号,从而向法院申请TRO禁令以冻结卖家Paypal或银行账号。

TRO禁令的应对

无论是平台商家还是独立站商家,在遭到TRO禁令时,直接不予理会都算不上是一个好的选择。

首先,美国法律中并非没有为被告提供遭遇TRO禁令时的救济方式,根据《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第65条(b)(4)款的规定,被告TRO生效之后可以对其提出异议,要求法院撤销该禁令。但在提出异议以前,被告需要至少提前2天通知原告。因此,如果被告有足够充分的异议理由,是有可能在这一阶段就说服法院撤回TRO禁令的。

此外前文提到,当TRO禁令即将到期时,原告律师会向法院申请PI以继续冻结商家账户,在法院召开关于是否签发PI的听证会前,原告律师会向被告商家发送法院传票。《联邦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第12条(a)(1)(A)(i)款的规定,被告人从原告以合法渠道将诉状和传票送达之日起所拥有的答辩期为21天。在21天答辩期过后,如果被告没有针对原告送达的诉状/传票向法院做出任何回应,则原告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缺席审判申请。一旦法院批准了原告的缺席审判申请,则被告将陷入极为不利的局面,法院有很大的可能直接按照原告的诉求进行判决,从而使被告卖家遭受更多的损失。那么,在卖家没有就TRO禁令向法院提出异议,而收到了原告所发出的传票及诉状时,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1、对于账户内资金并不十分高昂的商家而言,考虑到美国应诉流程的时间及金钱成本,直接许诺原告支付一笔双方认可的赔偿金并与原告达成和解,要求原告撤诉以解除TRO禁令或后续的PI禁令是一个相对比较合适的选择。在和解过程中需要注意,与对方达成和解意向后,应制作书面的和解协议并要求原告签字,而后再将双方确认过的和解协议提交法院。

2、如果商家明确自己被诉侵权的商品并不存在侵犯对方知识产权的可能,且店铺价值较高,账户内资金较多,我们建议在这种情形下商家应该选择积极应诉。一旦决定选择应诉,首要的是聘请专业律师在前述答辩期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或者驳回起诉动议(Motion to Dismiss),此外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答辩期。总之,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态度避免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的决定,使商家只能被动接受最终的判决结果。

总结

近年来随着中国跨境电商卖家大举“攻占”美国电商市场,各种针对中国商家的知识产权类诉讼频发。加之中国商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合规意识较弱,便给了一些权利主体和律所以“可乘之机”,在芝加哥等地区甚至出现了专门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代理“Schedule A 案件”向中国商家起诉讼以获取高额律师费用的律所,这一流程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产业。

作为出海的中国商家,在收到TRO禁令/诉状后,面对完全陌生的司法环境时确实容易阵脚大乱。然而,商家必须意识到TRO禁令并非最终的法院判决,只要找准应对方式,商家亦有可能在付出较小代价的前提下“逆风翻盘”。此外,为了避免收到TRO禁令,商家还是应该更加关注自身产品的知识产权合规问题,从根源上杜绝被提起“Schedule A 案件”诉讼的可能。

作者:蔡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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