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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职务舞弊报告》出炉,给企业带来哪些启示?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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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ertified Fraud Examiners,简称“ACFE”)在其官网上公布了《2024职务舞弊报告》(原文:Occupational Fraud 2024: A Report to the Nations®)。ACFE作为全球最大的民间反职务舞弊组织,其全球会员超过9万人,本次报告搜集了来自全球1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21个真实案例,职务犯罪造成的损失超过31亿美元。该报告每两年公布一次,以其详实的内容和独到的分析为众多政府机构、企业组织及反舞弊专家对预防和应对职务舞弊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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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原文(英文)下载:

ACFE官网https://legacy.acfe.com/report-to-the-nations/2024/

概要

本次报告对从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获得的1,921个职务舞弊的实际案例做了详尽的分析。从舞弊类型、舞弊手法、被害金额、舞弊者的行为特征、企业发现舞弊的线索和契机、企业应对舞弊的措施等多个角度来分析职务舞弊。其中38%的案例来自北美地区,62%的案例来自北美以外的7个区域(ACFE将全球划分为8个区域进行归类及分析)。由于篇幅限制,笔者无法对报告中所有区域逐一解读和分析,本文选取部分区域的共同事项并着眼于亚太区域进行解读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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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ACFE统计,75%的舞弊者在至少会有以下一种或多种行为示警(Behavioral red flags):

“入不敷出的生活”(Living beyond means)

“经济困难”(Financial difficulties)

“与供应商或客户有不同寻常的紧密关系”(Unusually close association with vendor or customer)

“过度控制问题、不愿分担责任”(Control issues, unwillingness to share duties)

“易怒、多疑或防御心理”(Irritability suspiciousness defensiveness)

笔者注:舞弊者在行动上容易表现为偏执,其为了掩盖舞弊对同事采取高压态度,阻挠来自他人的质疑。

“工于心计”(Wheeler-dealer attitude)

“欺压或胁迫”(Bullying or intimidation)

“离婚或家庭问题”(Divorce or family problems)

自2008年记录数据以来,“入不敷出的生活”成为最常见的示警行为连续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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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性别角度来分析舞弊者的行为示警,报告给出了相较于男性,女性更容易出现与“入不敷出的生活”“经济困境”“离婚或家庭问题”。而男性则更多出现“与供应商或客户有不同寻常的紧密关系”、“工于心计”、“易怒、多疑或防御心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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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的职务舞弊会给企业带来最多损失可以参考下面的坐标图。X轴表示舞弊风险的高低,从左向右风险逐渐变高。Y轴表示舞弊造成的损失,从下至上金额逐渐变高。从风险和金额来看,企业高管及管理层的职务舞弊风险最高,造成的损失也最高。从各部门的风险来看,财务、运营、销售部门的风险高于HR、IT等支持部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哪些部门需要关注其舞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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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个案例中来自亚太区域的案例为183件,占总数的11%,舞弊造成的损失金额中位数为20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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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183件案例中,来自我国(包括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案例共50件。其次分别为澳大利亚的29件和印度尼西亚的25件。而亚太地区重要经济体的日本和韩国仅分别报告了4件和1件舞弊案例。由于日本和韩国企业对向外部组织披露企业内部信息的严格管理,使得从事与反舞弊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或外部专家无法轻易向外部提供实际案例。因此笔者认为在案例数量相对较少的前提下,亚太区域国家众多,各国言语和人文差异较大,报告所分析归纳出的特征与职务舞弊的实际情况会存在一定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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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FE将亚太区域常见的舞弊类型按照百分比的高低进行排列,其中“腐败”(Corruption)超过半数达到了56%,其次是“票据”(Billing)和“非现金类”(Noncash)各占了21%。当然在8大区域的舞弊类型中“腐败”的所占比均排名第一。关于“腐败”的定义,ACFE的整理归类规则下,“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贿赂”(Bribery)、“违法馈赠”(Illegal Gratuities)与“经济勒索”(Economic Extortion)都属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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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区域最常见的反舞弊措施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将“由外部审计财务报表”与制定“员工守则”作为首要措施同样达到了90%。此外,随着企业内设有审计部门较为普遍通过“内审部门”反舞弊达到了86%。近年来,对发现舞弊线索的效果来看,导入“举报”制度的企业达到了79%。在是否应该“奖励吹哨人”这个问题上,企业担心通过奖励的方式来促进举报是否会破坏企业文化,或促生虚假举报造成人人自危,因此该措施并不被亚太区域企业所广泛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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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FE给出一组有趣的统计,统计内容为“有多少企业能成功挽回舞弊造成的损失”,超半数的61%为“无法挽回任何损失”。当发现职务舞弊时,往往舞弊行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造成企业追索损失困难。即使委托外部律师等专家进行调查通过法律手段也无法挽回损失。从实务上来看,能挽回部分损失已经非常了得,在数据上体现为29%。如何发现职务舞弊,及时阻止舞弊行为继续造成和扩大损失,以及如何有效地挽回损失在实务上仍然是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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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太区域最先发现职务舞弊的契机,近半数48%为内部举报“Tip”,远超内审“Internal audit”的13%及外部审计“External audit”的4%。企业内成功的内部举报制度,对早期发现职务舞弊,减少舞弊损失所发挥的作用,超过了其他途径。关于内部举报度特别是企业出海后的内部举报制度的建设和运用,笔者在今年1月和2月的日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期刊上发表了2篇连载,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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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引用ACFE对内部举报的数据来简单介绍制度的运用概况。举报线索超半数来自企业员工,近三分之一线索来自供应商和客户。对已经拥有成熟的内部举报制度企业来说,是否应当面向供应商及客户开放举报窗口或另外设立专门的举报窗口来获得更多的线索。从举报工具的使用情况来看,企业通常使用多种工具,网络平台基于高度匿名性的优势,从匿名举报人的立场来看网络平台相对于电话、邮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信息不被透露给合规调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而不用担心因举报舞弊可能面临的,来自人事上或他人的报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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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以上为本次选取部分《2024职务舞弊报告》进行了整理和解读内容。正如笔者前文所述,很多地区因为案例数量不足,不能片面地认为该数据反应了客观现实。单就报告对各个区域的分析总结的价值而言,对已经在该区域展开业务或正要出海的企业来说,区域的舞弊行为特征无疑是对企业制定合规策略、预防职务舞弊的重要参考。

作者:马政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