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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员工手册》必然适用于分公司员工吗?谈谈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丨劳动人事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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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H公司系国内大型物流公司,在全国各地设有多个分公司。

2018年3月,H公司财务部门针对各分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发现,其广州分公司负责人李某、销售人员唐某,在未经公司确认的情况下擅自(简称回扣)退佣给客户、船公司,致使公司遭受了严重经济损失。审计过程中,李某及唐某分别出具情况说明,承认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H公司认为,李某和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H公司《员工手册》及其他相关规定,故以分公司名义做出了关于解除与李某、唐某的劳动合同的决定。此时两位员工提出异议,分公司并无《员工手册》,总公司的员工手册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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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的《员工手册》是否适用于分公司员工?

1、总公司的员工手册并不当然适用于分公司

案例中,H公司以该公司《员工手册》作为解除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依据,其认为,因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经营过程中需遵从总公司的相关规定,说白了,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故总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理所当然地能够适用于分公司员工。实务中,除H公司外,普遍的企业都认为是如此。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主体是“用人单位”,而分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也属于劳动法上独立的用人单位,因此,分公司不仅有权与其员工独立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也有权根据分公司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员工手册》并颁布实施。

故从严格意义上讲,总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并不当然适用于分公司。

2、总公司的《员工手册》要适用于分公司,需符合哪些条件?

在总公司《员工手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若要适用于分公司员工,应符合如下条件:

(1)总公司《员工手册》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

一般情况下总公司的《员工手册》由总公司制作并以总公司名义发布,若没有明确对适用范围进行界定,通常会被认定为仅适用于与总公司有劳动关系的员工。因此,应在适用范围中明确规定包含分公司全体员工。

(2)总公司《员工手册》需向分公司员工公示、书面签收。

实务中,判断总公司《员工手册》是否适用于分公司员工,除要看适用范围中有无明确规定以外,还要看分公司员工是否知晓总公司《员工手册》的内容,一般情况下,主要看该《员工手册》是否已向分公司员工进行过公示、书面签收。

案例中的李某、唐某是与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用工主体实际为分公司,倘若H公司《员工手册》适用范围并未涵盖到分公司,则H公司认为其《员工手册》当然适用于分公司员工李某和唐某的主张很难得到支持。

单位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1、关于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李某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案例中,假设总公司《员工手册》适用于李某,则因李某确实客观存在未经公司确认的情况下擅自退佣,且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笔者认为公司可以依据总公司的《员工手册》相关规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如果假设总公司《员工手册》难以直接适用于李某,那公司的解除行为就一定是违法解除吗?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笔者认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分公司理应接受总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指示,李某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当然也要接受总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指示。

本案例中,李某未经总公司确认自作主张退佣,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应认定是属于不遵从总公司工作指示的行为。同时,李某侵占公司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项下的其他解除性规定。

故,如果总公司《员工手册》难以直接适用于李某,可能导致公司的解除依据存在瑕疵,但从李某的岗位特殊性、行为的主观恶意程度、行为导致的结果来看,也不能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完全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从这个角度而言,也可以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并无不当。

2、关于公司对分公司销售人员唐某的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总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未经公司确认擅自退佣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本案例中的唐某作为分公司员工, 其用人主体为分公司,故对于他而言,将前述条款中的“公司”理解为是分公司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根据唐某做出的情况说明,虽然唐某参与退佣,但仅仅是根据分公司负责人李某的要求协助进行退佣。唐某作为分公司一般员工,接受分公司负责人的直接管理和业务指示。因本案例中唐某的行为是根据分公司负责人的要求而为之,故很难认定其行为属于“未经公司确认”的行为,进而公司的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的可能性较大。

结合近期笔者代理的类似案件,不论总公司《员工手册》是否适用于分公司员工,该情形下的劳动合同解除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总结与建议

因总公司的员工手册并不当然适用于分公司,结合上述内容,建议企业在管理分支机构时,注意如下几点:

1、明确《员工手册》适用范围

实务中,多数企业对于员工手册适用范围未做明确约定,或按照所谓模板约定为“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在这种情形下,如果员工手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颁布实施的,则并不能当然适用于分公司员工。

同时,若适用范围明确包含分公司,未避免发生歧义,建议针对“未经公司确认”、“未经公司人事部门批准”等条款中的“公司”做出明确解释。

2、细化分公司业务流程、加强总公司的管理权限

因企业的分支机构大多设立在异地,因此,进行管理时从客观上可能存在诸多不便,因而可能会发生分公司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管理混乱、营私舞弊等行为。因此,建议在《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中对于分公司的管理流程进行细化,特别是分公司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的工作报告、重要事项审批等方面。除此之外,将重要的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归属到总公司。

3、对于分公司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

对于分公司较为重要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协议》时,在协议中对于员工的行为规范、业务流程、处罚机制等进行详细约定,以便于“东窗事发”时,给公司提供多方面的处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