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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时代”——IP合作法律风险解析与实操指南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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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IP联名热潮席卷商业,为品牌注入强劲活力,创造巨大价值。然而,在实务中,权利归属不清可能导致合作基础崩塌,授权合同粗疏易引发履约纠纷,结算分歧问题更直接损害合作收益。IP商业化合作的各方如何在拥抱机遇的同时,有效规避法律陷阱,保障权益与回报?本文将解析IP合作授权中的核心风险环节,为相关人员提供实操策略。


01 IP权利归属的法律界定与风险防范


什么是权利归属?


在IP行业中,权利归属指明确作品/产品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在著作权领域,它聚焦原始权利与衍生权利两大核心问题。原始权利指原始作品著作权的初始归属,通常涉及作者、委托方、受托方或其他主体的认定;衍生权利则探讨基于原作品的改编、翻译等二次创作成果的权利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这表明原作者对原始表达形式拥有完整著作权,而二次创作者虽对衍生作品享有独立著作权,但必须基于合法授权,且不得侵害原作品权益。


如何确定权利归属、防止纠纷?


1.IP需求方


需要建立“授权三查”机制:一查链条完整性,要求提供方完整披露原始权利证明及历史授权文件,重点核查从原始权利人到当前提供方的授权链条是否连续,是否存在权利主体变更或权利分割的情形;二查转授权合法性,需穿透审查前手合同中是否存在“禁止转授权”“地域限制”“期限切割”等条款,避免接受超范围授权、为后续的IP使用/开发埋下隐患;三查权利匹配度,应结合自身二创需求细化需要取得的具体权项以及使用场景,防止因授权范围模糊导致后续商业使用受限。


2.IP提供方


对于IP提供方来说,一方面要明确新作品归属,在授权合同中需清晰界定二创成果的权利分配规则,对于基于原 IP 衍生的新作品,避免出现“授权改编但未约定新作品归属”的法律盲区;另一方面应自查转授权权限,如提供方的权利系通过第三方/原始权利人转授权而取得,需回溯自身从第三方/原始权利人原始权利人处取得的授权范围,确认是否有权对外转授权,防止因超越自身授权范围引发违约风险。


02 IP授权合同的必备条款


另外,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各方需要精准锚定“授权什么”、明确“如何授权”、严格限定“何时何地用”,才能真正构建清晰权利边界、保证IP合作的稳定。


授权内容


在IP授权体系中,授权内容的界定是构建权利边界的首要基石,对授权内容的界定需要考虑“内容确定性”以及“全面性”两个因素。内容确定性,是指明确授权标的的具体指向,避免因版本模糊或类型混淆引发使用争议。


内容全面性则要求构建完整的授权元素清单、列明可使用的具体内容,确保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对“可使用什么”形成统一认知。尤为重要的是,如授权内容系由多个不同元素组合构成,而其中某些元素并不包括在授权内容之中时,则建议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防止因“授权内容留白”导致的超范围使用风险。


授权产品


在IP行业中,授权产品一般指以复制、展示、改编或其他方式使用许可材料(内容)而制作的产品,或是根据IP授权许可合同生产或销售的商品。在合同中对授权产品进行界定时,需基于“衍生产品”与“衍生作品”的场景差异构建细分规则,确保商业开发与内容创作的权利边界清晰。针对产品端,需要明确产品的具体类型、特定领域。同时,在合同中也要区分“许可礼赠品”与“许可产品”,明确赠品的产品、赠送方式等信息。


对于衍生作品,则需厘清类型与载体的授权边界:例如,在类型上,精准界定影视改编、游戏开发、漫画创作等具体权利(如区分“影视剧改编”与“游戏改编”),禁止被授权方擅自扩展至未授权领域;在载体上,区分线上数字作品(如网络电影)与线下载体(如舞台剧、实体漫画)的授权差异,明确角色形象还原度、核心剧情改编阈值等细节。通过双场景细分,既能释放IP多元开发潜力,又能以规则预设规避权利滥用风险,为商业转化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


授权方式及权利


在IP授权领域,被授权方对IP的使用方式也是合同中的一项基本约定内容。在衍生品开发方面,需明确IP元素应用规范与审核机制。同时建立监修机制,要求被授权方在设计打样阶段提交方案供授权方审核,明确审核周期及修改规则,从流程上杜绝未经许可的元素变异。  


对于内容改编,通常以“核心元素保护”为原则划定权利边界,但也需要同时兼顾内容改编的灵活度。通常而言,双方仅对核心的角色塑造、剧情背景上加以约定,避免颠覆性改编破坏IP世界观。


授权性质


在IP授权中,不同的授权性质对应不同的授权许可方式,常见的授权许可方式包括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几种。总体上,不同授权许可方式及竞品排他条款、是否可转授权条款的设计,本质上是 IP 价值分配与风险控制的博弈。企业在签订 IP 授权合同时,需结合自身商业目标,充分评估法律合规性,通过精细化条款设计实现权益最大化。


授权期限


众所周知,授权期限关系到的是授权IP可以使用多久的问题,在IP行业,不同行业背景下IP的授权期限、转化周期有着明显差异。在授权期限的约定中,还有另一个关键要素在于对开发节点的约定,这意味着合同应清晰界定各重要的里程碑节点,例如影视改编授权中 “签约 1 年内完成剧本备案”“3 年内取得发行许可证”等等。关键时间节点的提前约定,一方面是让合作双方对合作进程、后续工作推进更有确定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规避因进度模糊导致的信任危机与资源闲置问题。当然,在约定过程中,也需要考虑兼顾灵活性与约束力,充分考虑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项复杂情况。


授权地域及渠道


在授权地域及渠道的约定上,应提前明确划分本次IP授权合作的适用范围,避免“全国”“全球”等模糊表述,而应明确约定特定地理区域(如“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仅限北美市场”),特别是在涉及第三方商标或文化差异的区域时,在约定时需要特别考虑,防范因此而可能引发的商标侵权或法律争议。涉及多区域授权时,可同步约定地域专属条款,确保权利与义务对等。 


在衍生品销售中,则需明确渠道类型,避免高端IP因渠道定位不当而导致品牌定位模糊;影视作品发行则需区分不同载体的权利归属,并严格规定其传播方式。借助于渠道细分策略,不仅能够实现IP风格与渠道特质的精准对接,还有效防止了未经授权的跨渠道或跨地域不当利用。


03 IP结算难题如何破解?


作为连接 IP 价值与商业变现的关键纽带,钱款结算模式的选择、对账机制的设计以及争议风险的防控,直接关系到合作双方的实际利益与长期信任。从固定费用、利润分成到保底加阶梯式分成,不同结算模式各有优劣,而对账环节的任何细节,都可能引发纠纷。


结算模式


在IP授权领域,结算模式的选择将直接影响商业合作的走向与结果。目前,行业内主要存在四种常见结算模式。


1.固定费用模式:权利方一次性收取固定金额(如10万元)授权费后,被授权方即可在约定范围内使用IP,后续无需额外分成


2.分成模式:强调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合作过程中不设置固定费用,而是依据实际产生的销售额或利润等,按照事先约定的百分比进行分成。


3.保底加分成模式:一方面给予权利方基础保障,另一方面也保留了盈利空间。被授权方需先支付一笔保底费用,若实际销售利润超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再按比例分成。


4.阶梯式分成模式:以销售额为核心,通过设定多档分成比例,激励被授权方积极拓展市场。例如,销售额在100万以内分成15%,超过100万部分分成比例提升至20%。


避免结算“踩坑”的实操要点


在IP授权合作中,结算阶段的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为防止“销量不符”“账目不明”等难题,需在合同签署与履行过程中实施三重防范。


1.设置防伪标签


在实体商品授权中,被授权方可能存在虚报销量、私自加印产品等违约行为,导致权利方收益受损。此时可以通过在授权产品上设置防伪标签,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数量与标签数量的对应关系,形成有效约束。一旦发现销售数量大于防伪标签数量,即构成违约,权利方有权要求被授权方补足差额分成、支付违约金,甚至终止合作。


2.规范销售报表


销售数据是分成结算的核心依据,若报表内容模糊、提交延迟,极易引发纠纷。因此,需在合同中明确销售报表的交付时间,细化报表涵盖内容,包括销售额、销售渠道、退货率、库存等核心项目;同时设定严格的数字规范,要求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可追溯。针对未按时提交或数据造假的情况,应明确约定每日加收未结款项的滞纳金,若累计多次违反或严重数据造假,权利方可行使单方解除权,及时止损。


3.明确审计权限


权利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授权方财务报表、账目进行审计,且费用由被授权方承担。同时,合同期满后约定时间内,可对遗留账目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所有结算数据真实无误。若审计发现数据造假、隐瞒收益等问题,被授权方不仅需补足差额,还应按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权利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借助清晰的合同条款将无形资产转变为可行的“权利地图”。每一重约定的核心目的都是为了保护IP价值、赋能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商业共赢。以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厘清权责边界,以动态化的监督机制保障履约透明度,方能在防范商业纠纷的同时,强化IP价值的长期维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