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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取得了法学(民商法方向)学士学位和法律与金融学术型硕士学位;于2013年取得上海市政府资助公派留学资格,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学习;上海律协“领航计划”涉外律师培训营学员。曾任职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辉瑞亚太研发中心法律顾问、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实习于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平安创新资本、拜耳中国区总部、上海银行总行法务合规部。王律师具有基金从业及证券从业资格。
王律师主要从事境内外私募股权投融资、并购交易和民商事诉讼业务,并为生物医药、消费、航空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民商法方向)学士学位和法律与金融学术型硕士学位;
2013年取得上海市政府资助公派留学资格,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学习。
•私募股权投融资项目:代表聚维元创生物科技完成Pre-B 轮、A轮和Pre-A轮融资;代表欣贝莱生物完成Pre-A轮和天使轮融资;代表折扣牛完成A轮融资;代表五源资本投资晶泰科技、彩虹星球;代表长岭资本投资云开亚美、Ageclub、泉心泉意、千千妈妈、某孕妇教育新媒体企业、某患者教育新媒体企业,尽调某互联网保险公司;代表常春藤资本尽调某企业运筹学软件公司;代表小猪短租完成D-4轮融资。
•并购交易项目:代表新加坡ACH收购某英国金融公司;代表宝丰产业聚集区尽调某电池生产企业并设计并购交易架构;代表某医疗人工智能企业将部分业务分拆出售给百度;代表微医集团尽调某大型养老院、某医疗信息化企业并设计并购交易架构。
•公司和金融法律事务:参与研究辉瑞亚太研发中心临床研究法律政策,审阅和修订涉及临床研究的各项协议,制定业务协议模板;参与河南农开集团世界银行绿色农业贷款项目;为河南航投的涉外业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涉及设立QFLP基金、飞机购买、融资租赁、包机服务;参与郑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关于数家拟设立私募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法律审查意见;为上海新进创投、熊猫资本、平安创投提供关于基金设立、投资、投后管理、分配事宜的法律意见;为聚维元创生物科技制订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民商事诉讼:在刘某、李某诉内蒙古朗坤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白某、路某等人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代理被告白某、路某应诉答辩并胜诉;在宝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河南贝利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原告起诉并胜诉;在李勇奇诉杨露、许炜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代理被告许炜应诉答辩并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