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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二)》专题研讨会​顺利举行,星瀚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正式成立

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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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刑法修正案(十二)》专题研讨会暨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成立仪式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市法治研究会主办,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承办。众多刑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出席,深入探讨《刑法修正案(十二)》为民营经济发展带来的未来影响,分享研究成果,交流实践经验。

会议伊始,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卫新律师致欢迎辞。卫律师向到场各位嘉宾表达了感谢,向大家介绍了星瀚及目前所内主要的刑事业务类型——企业内控与反舞弊,对成立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表达了全力支持,期待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在业内作出成绩和贡献,与企业内控与反舞弊中心一道成为星瀚守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两把相得益彰的剑。卫律师表示,期待聆听各位的真知灼见,也希望本次活动能为业内同仁带去一点启发。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林东品主任代表主办方致辞。林东品会长指出,《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出台,扩大了对民营企业内部舞弊行为的刑事打击范围,与民营企业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会为从事刑事业务的律师带来新的机遇。林东品会长表示,相信通过本次研讨,会为大家提供新的视野。林东品会长同时对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的成立表示祝贺。

关注企业员工内部舞弊行为的「民营企业职务犯罪与治理」专题讨论在炜衡上海所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主任郑飞云律师的主持下进行。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企业内控与反舞弊法律中心负责人汪银平律师分享主题为「《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企业反舞弊司法实践的影响和问题」。汪银平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二)》涉及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等三个罪名进行逐一拆解,从其专业领域控告视角提出对法条落地过程中的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

盈科上海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全国刑专委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主任康烨律师分享主题为「非公人员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思考」。康烨律师就修法后该罪的主体扩张以及辩护分享五个方面的观点,对该罪与职务侵占罪竞合问题做出思考,最后提出在司法实务中对企业的“平等”保护也需考虑民营经济的历史发展。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林东品主任分享主题为「民企职务犯罪治理中的实践问题与合规预防」。林东品主任就《刑法修正案(十二)》出台对民营企业保护带来的风向影响、所涉罪名的出罪辩护路径选择及该修正案是否会加剧企业内斗三个方面进行了较宏观又发人深省的分享。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明亮分享主题为「民企高管职务犯罪司法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汪明亮教授强调,基于民营企业的家族性色彩及市场经济本身的特殊性等原因,对民企高管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所涉罪名应该坚持谦抑性原则。在具体适用罪名时,应全面考察涉案罪名的构成要件,例如是否具有法定身份、行为与企业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此外,汪明亮教授还提出了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与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之间可能存在的牵连关系、竞合关系与解决路径。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万怀参与这一部分与谈。孙万怀教授对分享过程中各专家提出的困惑表达了认可,就《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法历程与目的进行了探讨。强调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不等于“平均”刑罚,指出国企与民企存在较大差异决定了实务界在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过程中应时刻保持理性与审慎思考。

京师上海所高级合伙人、刑委会主任张建飞律师主持「行贿罪修改的内容与精神」的专题分享。

大成上海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刑法与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马朗律师分享主题为「酌定量刑情节与法定量刑情节在刑事辩护中的运用——以《刑法修正案(十二)》为视角」。马朗律师主要就刑法第390条第3款的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条款提出了疑问,例如该条款与自首、坦白情节的关系,并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等方法分享了自己的见解。

京衡上海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王敏律师分享主题为「从行贿罪的修改看民营企业刑事合规」。王敏律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二)》与刑法原条文进行了详细的对比,以具像化的方式点明未来民营企业的刑事合规要点。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允锋分享主题为「行贿罪修改的进路与逻辑」。吴允锋教授对“行贿受贿并重”的刑事政策在应然与实然两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提出在犯罪预防方面二者并重,在司法实践中行贿罪具有其独立性的专家观点。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卢勤忠作为与谈嘉宾,首先指出第390条第3款行贿罪的法定从轻、减轻、免除条款可能与自首或坦白存在部分竞合,追诉与起诉概念并不相同,倾向于认为“追诉之前”应主要以立案时点为判断标准。此外,卢勤忠老师提出在我国短期内无法实现行贿、受贿的同等处罚,但国家正逐步加大行贿罪打击力度的现状,为该专题的分享画上句号。

上海律协副会长、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对此次研讨会进行总结。徐宗新副会长希望在《刑法修正案(十二)》出台的背景下,刑事律师可以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寻找更多的辩点,完成辩护目标。闫立教授表示此次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是国家对民营企业、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一次坚定宣示。此次研讨会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次结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应当是,也将是所有法律人的初心与目标。

最后,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星瀚高级合伙人、星瀚虹桥分所副主任胡增瑞律师受聘担任中心负责人。上海政法学院终身教授闫立、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运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万怀、卢勤忠、吴允锋,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汪明亮等六名教授被聘为中心首批专家顾问。

会议最后,闫立教授代表上海市法治研究会授予星瀚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法治研究会民营企业合规研究基地匾牌。

未来,星瀚刑事合规与辩护法律中心将坚守“热爱法律的技术派”这一初心,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将司法实务与理论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实现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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