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的时候,很多律师的朋友圈都在疯传一篇叫《总理为律师代言:创业要请律师》的文章,这一度让活跃在一线的法律工作者们狂喜不已。
总理视察中关村创业大街时对创业者说:你们都在创业,但是不要忽略法律风险,要是你们没有请律师,出现法律问题可不要赖我没告诉你!律师还能教你们怎么利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2015年5月25日,“中国上海”政府网站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将在3年内,实现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律顾问“全覆盖”。上海市政府推出的这一重大举措,让律师们的内心再度沸腾了。
那么,这个新出台的《指导意见》,究竟有哪些亮点呢?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上海市的部分政府部门就开始选聘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但由于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的法律服务需求大不相同,大部分财政预算中又未包含法律服务采购,因此仅有小部分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
此次《指导意见》明确,市和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的法律顾问队伍,对其合法履职“保驾护航”。这使得聘请法律顾问的政府部门扩大至街道,可以说又给法律工作者送来了一阵沁人心脾的“春风”。
《指导意见》中提出,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应由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专职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是资深的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同时《指导意见》还强调,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配足配强专职法律顾问,选好用好兼职法律顾问,并提供相应的组织、机制和经费保障。
根据《指导意见》,律师可以参与到选聘政府机关兼职法律顾问的过程,在开展具体法律服务时,兼职法律顾问与政府机关内的专职法律顾问积极配合,为政府机关日常管理提供双重法律保障。
此前政府法律顾问偏重于处理行政诉讼,化解信访矛盾。但此次《指导意见》指出: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参与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政府协议的协商和文本起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案件办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等活动,对信访矛盾化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对法治政府建设等重大问题出谋划策,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论证和审核,从而进一步促进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责任明确,遏制权力“任性”。这使得法律顾问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所长,为政府出谋划策。
现在政府机关采购法律顾问的流程愈来愈公开透明。星律师参与过多次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招投标,对此深有感触。从提交投标请求到递交标书全部网上加密进行,同时每一个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都有专家评审团队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现场评审。
据悉,今年政府的招投标采购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到全市,因此选聘政府法律顾问需要各位律师拿出“真本事”!目前在上海市范围内专业从事行政法领域的律师人数较少,这也使得精通行政法领域的律师成为了此次《指导意见》的最大“香饽饽”。
《指导意见》的出台不单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具体措施,同时也传递了明确的信号,让人可以窥探到中国法律发展的未来:
宪政学者、行政法专家将迎来黄金时代
在中国,宪政、行政法一直是法学领域中的冷门学科,相比公司法、民商法、诉讼法的实用性,宪法、行政法专业因过于理论、就业范围窄,而对法律从业者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将引来宪政、行政法学发展的黄金时代,在“政府法律顾问”实用角色的引导下,宪政、行政法学者将大有可为。可以预计未来几年,各高校宪法、行政法专业将不再“受冷落”,成为法学生心仪的新方向,该领域的明星学者、明星律师也将活跃起来。
律师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应注重差异化服务
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与常规法律服务有很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专业差异和行业差异。
首先,政府法律顾问必有扎实的宪法、行政法专业理论基础,宪法、行政法不同于公司法、民商法,提供优质服务必须洞悉宪政精神,精通行政法规。
其次,政府的“业务”不同于公司、银行,企业注重经济效益,政府关注社会效益、合法合规,因此与企业法律顾问不同,律师在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时,应注意与处理日常公司、企业的经营性风险防控区分开来,注重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的合法、合理,保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另外,不同的行政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能也存在较大差异。星瀚律所目前担任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局、上海市无线电监测站等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星律师发现,服务政府不仅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要熟悉所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业务内容的特殊性,政府法律顾问绝不是简单的套用行政法。例如无线电管理局主要管理、指导无线电相关业务,法律服务不仅要求律师精通基本的行政法、行政许可的授权,也要熟悉无线电的行业特色,无线电领域的特别法律。
因此,政府法律服务不只是简单的套用基本行政法,更要重视专业化、差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