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上海5月底发布“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2条意见”以来,新一轮商事登记改革率先落地。
- 6月4日,上海市工商局发布了《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从公司设立登记、股东变更登记入手,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思路,改变商事登记时股东必须到场签字的繁琐规定,为万众创业、股权交易提供便利。
《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除股东到场签字以外的其他三种登记方式:
1、企业法定代表人带好相关股东身份证,代表公司向工商局承诺
2、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公证
3、委托律师进行委托书见证
重点:上海工商首次官方确定“律师见证”在商事登记中的效力,相比官方的公证机构,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意识更强的律师行业,将大大降低商事主体的财务和时间成本。
股权众筹是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相比于产品众筹、回报众筹模式,股权众筹受限于商事登记的流程,发展并不顺利。
股权众筹通过项目筛选、匹配,投资人确定投资意向后,通常要成立一家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项目运营和商业利益的载体,流程为:
股权众筹的商事登记困局:
1、合伙人众多
2、合伙人可能分布在不同区域
3、合伙人同时到场存在现实困难
4、集齐不同区域的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势必影响合伙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5、公证手续繁琐,设立成本过高
可以预见,上海出台的《登记管理办法》将给股权众筹的商事登记带来诸多便利和发展优势:
1、绝大部分情况,股权众筹将不再需要股东到场。按照“负面清单”的监管思路,上海工商明确,只有在企业股东或工商机关发现提交的材料出现问题时,才需要到场签字。
2、律师见证将成为股权众筹平台开展商事登记的主要手段,将极大降低中间成本。
3、对于有经验的投资者,一份律师见证的委托书可以制作多个副本,用于不同的股权众筹项目。
4、上海可能成为股权众筹平台发展的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