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企业之间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建议您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星瀚提示:若发生合同争议而引起诉讼,合同原件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重要证据;在某些情况下,缺乏合同原件,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举证不充分,进而可能导致诉讼请求不被支持。因此,妥善保留合同原件非常重要,对于企业而言,建立完善的合同原件保管制度亦是至关重要。
2、受经济形势变化影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现象较多,但为避免纷争,建议您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
星瀚提示: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和资料,可以证明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对合同做出变更的间接证明。此外,在对合同做出变更时,建议尽量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避免发生争议后无所依据。
3、建议您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签字盖章,防止少数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星瀚提示:除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外,企业亦可以使用合同章、业务章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盖章行为的有序和安全进行。
4、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建议您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建议您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星瀚提示:建议尽量在委托授权材料中,明确所签订合同的具体事项和主要内容,以进一步防范潜在合同风险。
5、企业业务人员离开您的企业后,建议您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星瀚提示:合同联络人是发送和接收与合同有关信息和文件的重要人员,而文件的发送和接收时间往往与合同成立、生效、解除等密切相关。因此一旦联络人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合同对方,以免因未能及时收到合同相关文件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6、如果您认为客户在与您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行为的,或者您事后发现签署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您认为合同权利义务安排显失公平的,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但是务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您将失去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权利。当然,您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提出的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还将取决于您所举证据是否充分。
星瀚提示:对于撤销合同,法律虽有一年除斥期间的规定,但是若发现符合撤销合同的条件,建议及时提出撤销主张(向对方书面提出或提起诉讼)。在某些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及时行使撤销权利,也会成为影响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
7、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要求对方交付定金,由于“定金”具有特定法律含义,请您务必注明“定金”字样。您如果使用了“订金”、“保证金”等字样并且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表述一旦对方违约将不予返还、一旦己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的内容,法院将无法将其作为定金看待。
星瀚提示:除明确约定“定金”以外,还需注意“定金”金额不可高于合同全部金额的20%,超出20%的部分,即使约定为“定金”,法律上将仍然被作为预付款对待,不适用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则。
8、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在与相关客户签署保证合同时请务必表述由保证人为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的明确意思,避免使用由对方“负责解决”、“负责协调”等含义模糊的表述,否则法院将无法认定保证合同成立。
星瀚提示:保证合同关系的成立,必须有各方的明确意思表示,因此务必应当通过明确的条款表达成立保证关系。
9、您也可能为了业务需要向他人提供保证担保。无论您是债权人还是保证人,建议您在签署保证合同时写明保证期间起止点。如果您与对方约定的保证期间长于两年,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虽然选择“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取决于您与客户之间的谈判磋商,但保证合同中务必写明“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字样。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法院将认为是连带责任保证。
星瀚提示:对于保证期间,不能机械理解为不能超过两年,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约定保证期间超过两年。若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两年。若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法律将视保证期间为六个月(若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
10、如果您是债权人,采取“一般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和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采取“连带保证”方式的保证合同担保的债务到期后没有偿还的,请务必在保证期间内以可以证明的有效方式向保证人明确要求其立即履行担保义务。如果您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您的权利,保证人将免除对您的担保责任。
星瀚提示:保证合同亦具有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自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时开始计算;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债权人应当及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后保证人免责。
11、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建议您在签署抵押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仅有抵押合同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将可能使您的权益丧失实现的基础。不必要的拖延和耽搁将可能使您的权利劣后于在您之前办理登记手续的其他企业。如果您的客户在签署抵押合同后拖延、拒绝协助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建议您尽快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帮助您强制办理登记手续。
星瀚提示: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抵押需要进行登记的,未经登记无法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可能导致未来无法有效行使抵押权。
12、如果您的业务需要对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建议您在签署合同时立即与您的客户办理质押担保物或者权利凭证的交接手续。仅仅签署质押合同而没有实际占有质押物的,法院将无法保护您实现质押权的请求。
星瀚提示:除及时办理担保的手续外,在订立保证合同后,若对于主合同主要条款作出变更,需及时通知保证人并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否则,保证人可能以此为由免除保证责任。
备注:部分资料来源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的六十项提示》,特致谢!
(汇编:星瀚律师事务所 张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