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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企业如何把握反舞弊调查的度,以更加合理有效的行使调查权,且避免触碰侵犯员工个人隐私和相关人身权利,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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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阐述电子数据“原始态”的概念,并通过具体案例介绍处置电子设备和介质正确方法,确保所发现的电子证据符合法律证据要求,避免出现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数据“污染”。
在我们接洽的大量案件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电子数据损毁、缺失等现象非常普遍,为此,我们对曾经接办的案件做了一个针对性的回顾,归纳总结了一些影响电子数据取证结果的现实性问题,结合案例,分期给大家做些分享。
USB作为计算机与其他存储设备连接不可或缺的外部接口,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分析利用保存在计算机中的USB设备连接记录,也是电子数据取证中重要手段。
与人、事、物相关的大量涉案线索或证据,就隐藏在各类往来电子邮件、短信、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中,电子数据取证也越来越受到调查人员的重视,成为案件调查的重要突破口。
本文将具体阐述舞弊行为被追究治安管理处罚的可行性,并整理了哪些行为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以及详细的处罚规则。
结合多年经验,梳理本案可能的调查取证方向若干,供读者(广告供应商)参考借鉴。
在舞弊类案件中,舞弊人员因禁不住利益的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犯单位的知识产权,或向单位的竞争对手高价出手,或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规定、保密协议,另起炉灶与原单位抢夺市场,这类案件常有发生,且对企业的危害极大,是企业反舞弊的重点内容之一。
商业贿赂型舞弊行为是绝大多数企业极为关注和绝对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