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微信上阅读量破10万的《人BY脸,天下无D》一石激起千层浪。7月4日,比亚迪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公司发现有不法单位或个人伪造比亚迪公司印章、冒用比亚迪公司名义开展广告宣传类合作业务,公司以李娟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及合同诈骗罪向警方报案,李娟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之前30余家广告供应商通过李娟向比亚迪履行了价值11亿的广告合同,如果被认定李娟构成合同诈骗罪,这些巨额款项将面临不能收回的可能。
笔者长期从事刑事控告法律业务,在多起合同诈骗案代理控告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深知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认定之难。而本案从各类新闻搜集的素材看,笔者认为李娟要构成合同诈骗疑点重重,因此结合多年经验,梳理本案可能的调查取证方向若干,供读者(广告供应商)参考借鉴:
《刑罚》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核心两个要件:一是存在虚构事实的骗取行为;二是有非法占有故意。要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具备以上两个核心要件。
目前比亚迪公告称李娟故意伪造印章,假冒上海比亚迪分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其指控依据系本罪的“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情况。但从客观情况看,比亚迪实际受益了上述广告活动,广告供应商通过李娟或雨鸿公司,应该有直接和比亚迪总部相关人员对接,纯虚构广告业务欺骗广告商签订合同的可能性极小。其次,广告供应商不存在向李娟支付保证金等钱款的情况,所有款项用于支付广告成本费用,李娟似乎并没有非法占有广告供应商的钱款。
因此,要证明李娟的行为不是合同诈骗罪,核心可以围绕以上两个核心要件展开:
取证要点一: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是比亚迪总部设立并控制的合法公司,可以调取该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比对备案公章和广告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公章,比对人员、地址、电话等信息,确定是否相符。
取证要点二:通过李娟了解印章来源情况,判断是否经过比亚迪公司授权或默许,是否有用印的合同曾经通过邮件请示过比亚迪总部,或者抄送过总部相关负责人等类似情况存在?
取证要点三:2016年12月,李娟的办公室从时代金融大厦(上海银城中路68号楼22楼)搬至上海国金中心二期8楼及36楼,可以从员工、相关工作名片、租赁合同签订主体、租金支付人等信息判断一下这个办公主体和上海比亚迪公司,或有代理权的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间是否有关联性?
取证要点四:历时2-3年的业务过程中,比亚迪是否提供了具体的广告需求?是否比亚迪公司发布了相关的广告比稿邀约?比亚迪开展广告业务是否系多次,有延续性?广告供应商手中的竞标通知、中标通知、采购单、报价单、排期、执行视频、照片、执行完毕的报告、结算单、确认单等单据上是否有比亚迪官方标志、公司人员签字等信息?
取证要点五:在广告合同履行过程中,比亚迪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有参与或配合广告活动过程中?有的话,参与的人员信息、活动照片,对活动给予的反馈等情况资料。
取证要点六:比亚迪否认了李娟使用的邮箱域名为其上海公司官方域名邮箱,广告供应商可以尝试搜寻之前的相关工作邮件,尤其是转发、回复类邮件中是否包含有官方域名的邮箱和李娟使用的域名之间的往来邮件情况。
取证要点七:新闻据称有供应商拿了李娟的笔记本电脑,可以查阅电脑里李娟和比亚迪官方的邮件往来记录,搜寻是否有发布项目需求、确认合同订单、合同金额等具体业务往来事项的内容。【电脑内的内容是电子数据,属于法律上特别的证据种类,对电子数据要保持原始数据完整性,建议通过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电脑内的数据进行恢复、保存,可以避免破坏原始数据,确保证据有效性】
取证要点八:查询历史上已经支付款项的付款人信息,查询催款邮件或者信息、电话的联系人是谁,确定是否有比亚迪官方渠道或人员在对接。
取证要点九:通过李娟,让其提供和比亚迪官方沟通合同、收款的邮件、微信、短信等通话信息和记录,看其是否跟比亚迪官方协商过合同金额和收付款信息情况,掌握比亚迪方面的具体对接人信息。
取证要点十:李娟的上线陈振宇的身份情况,是否为比亚迪公司的员工?其失联具体情况和原因?李娟和陈振宇沟通联系的所有相关业务、财务情况等。可能的话,查询陈振宇和比亚迪官方是否有任何的邮件往来和联系?
以上十项取证要点涉及的事实,对能否认定李娟构成合同诈骗罪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供参考借鉴。
有句法谚说:“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证据是所有案件的核心,只有通过证据才可以还原发生过的客观事实。然而,证据也不是仅仅靠嘴说的,更需要客观留存的文字、图片等信息予以佐证,善于抓住要点性的关键证据,才能在法律上胜之。
作者:星瀚企业内控与反舞弊法律中心 汪银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