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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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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友鑫律师,研究生毕业于同济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现为上海星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专业领域:刑事合规、刑事辩护、环境资源
同济大学,法律硕士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学士
辩护类:
•吴某某贪污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刑庭主编《刑事审判参考》;
•某省海洋执法总队处长郭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撤案;
•马某某涉嫌强奸案撤案; •廖某涉嫌票据诈骗案撤案;
•魏某贪污、受贿、行贿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史某操纵证券市场案情节特别严重宣告缓刑;
•企业家赵某对非国家工作行贿六百万元案审前羁押宣告缓刑;
•吴某某故意伤害案改变罪名定性为虐待并宣告缓刑;
•周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利一百余万元案仅判处两年十个月;
•某石油化工企业虚开、非法经营案二审改判,减少罚金近千万元。
环境资源类:
•企业家贝某某非法采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无罪并宣告缓刑;
•企业家晏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法定刑十年以上案宣告缓刑;
•张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撤案;
•企业家黄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不起诉;
•企业家李某某非法采矿案不起诉。
此外,林友鑫律师还有东部战区军队案件的辩护经验。
书籍:参与撰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指引》
课题:参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课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治理研究》
专业文章:个人公众号“林间野话”持续更新环境资源类案件辩护观点、调研报告、类案检索等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罪名适用问题》
•《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中的几个疑难问题》
•《上海地区非法捕捞案件的调研——基于496份案例的分析》
•《出售工程施工采挖砂石不构成非法采矿罪》
•《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仅为三有动物》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辩护》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量刑辩护》
•《球蟒人工繁育状况及标识管理可行性调研》
上海市律师协会对外宣传和联络委员会干事